国家自然基金
NSFC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相关专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充实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技术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同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
3.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内容)内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科研技术工作,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5.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财务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河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2.身体健康,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并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专家登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家库管理系统”( www.hnkjt.gov.cn/gxjs/zjk/,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23日—6月13日),注册后进入“专家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写。
(二)申报专家填好信息后网上提交至推荐部门,在线打印“专家备案表”后报送到所在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高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将进行重新调整,以往已入库的高企评审专家和其它专家库内的专家均须重新申报。
(二)同一申报专家仅选择一个推荐部门进行申报,不能多头上报。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6月8日前将《专家备案表》(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技科。
联系人:谢友海 电 话:3326211
附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doc1.
科 研 处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