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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23级新生前置学历第二次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次数: 982

各学院(部)、教学点:

为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新生顺利完成学信网正常学籍注册,现2023级新生前置学历对第一次清查未通过的学生进行第二次清查(清查名单见附件1。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清查范围

(一)前置学历关键信息与现在所持证件不一致的(如更改过身份证号等),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上,纸质和扫描件各一份);

3.户口本(本人所在页);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6.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证明格式按照模板要求开具)(式样见附件2,下同)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二)前置学历使用士官证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本人所在页);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军人退役证复印件,或请提供部队开具同一人证明,另外附上相关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6.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7.若入伍前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另外提供户籍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相关材料;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三)前置学历使用国外证书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本人所在页);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须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5.前置学历专科毕业证;

6.国外证书真伪认证结果(认证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其他情况

按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一)收到资料后审核,审核无误的

由学校以红头文件报送教育厅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教育厅依据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按照相关流程予以补报学籍电子注册;若审核不通过,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法取得专升本学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收到资料后审核,审核有误的

请在规定时间内补发材料过来,未及时提交复查材料导致清查不通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具体要求

所有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具体提交要求如下:

(一)电子扫描件材料

同一名学生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

将所属学生的待查材料集中汇总打包,命名为:XXX学院(部)或XXX教学点+二次清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hsdxsk@163.com

(二)纸质材料

同一名学生的材料放在一起,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将所属学生的待查材料集中汇总打包后,通过邮政EMS寄至学校,邮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师大继续教育学院101室,邮编:453000

以上电子扫描件纸质版材料以学院(部)、教学点为单位集中提交,不受理个人申请。请于20238201700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0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3-3328787


继续教育学院

202384


附件1.2023级前置学历第二次清查学生名单

附件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式样)


重要提醒:

1.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不予受理;

4.其他不符合受理情况的。

上述情况,造成前置学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代表该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无法取得专升本学籍,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附件1.

2023级前置学历二次清查学生名单






附件2.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式样)



注销户口证明(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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