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支部书记培训之一】直属单位党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直属单位党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要求,1月13日上午,直属单位党委在平原楼108会议室召开党支部书记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体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近50人参加会议。
直属单位党委委员、校党委研工部部长许天心结合工作经历和个人体会,从党支部的“三大定位”、“七项职责”、党支部工作的“五条原则”、党支部设置的“六种方式”、党支部成立的“两个程序”、党支部撤销的“两个条件”、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不同领域党支部的“十项重点任务”、党支部工作机制的“六项规定”、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六个要求”、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六项规定”、加强党支部工作的“六项措施”等十二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阐述,并适时同与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
直属单位党委书记任永利强调,《条例》明确要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是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基本依据和遵循。党支部书记要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实抓好党支部各项工作。要深入思考分析党支部面临的问题和特点,积极探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实践,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职责,认真学习,积极思考,努力把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不断推进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直属单位党委 徐广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