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服务学生暑期考研复习、社会实践和科研需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暑假期间学生公寓住宿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研究生公寓楼暑假期间正常开放。
2.本科学生公寓楼封楼维修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7日。
3.2021届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学校6月10日召开毕业典礼后,可延长住宿一周至6月17日。
4.已经在校住宿的研究生申请校外住宿的,请于6月15日至6月30日前往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留宿对象
1.全体研究生。
2.部分本科生。本科生留宿对象包含三类:一是即将升入四年级的学生;二是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大创项目的其他年级学生;三是已经取得我校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我校大四毕业生。
3.学院或管理部门有其他特殊住宿需要的,请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联系。
三、办理流程
1.在校就读的研究生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汇总表(附件1)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报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学院审核盖章,然后送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备案。
2.符合留宿条件的本科生需要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汇总表(附件2)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审核盖章,然后送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备案。
3.已经取得我校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我校大四毕业生,需入住研究生宿舍的,个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经研究生就读学院审批后,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汇总表(附件4)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报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学院审核盖章,然后送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备案。
为保证学生安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没有备案确认住宿的房间将不再供电。
四、留宿要求
1.留校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在原宿舍居住。
2.留校住宿的学生宿舍内部管理安全由各学院负责;提前办理住宿的2021级研究生正式报到之前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由导师和学院共同负责。
3.提前入住的研究生(仅限我校毕业的学生)需要将自己本科宿舍整理干净,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验收后方可安排研究生宿舍。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接收备案名单时间:取得我校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我校大四毕业生为6月16日18:00前;在校就读研究生为7月5日18:00前;本科生为7月9日18:00前。过期不再受理。
2.2021级研究生办理入住手续的,请于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公寓楼办理入住手续。
3.接收备案名单方式:纸质版送至西校区西寓5号楼103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赵亮老师OA便签。联系人:赵亮,电话:3323676。
4.因为部分新生房间需要维护,假期施工会对学生住宿产生一定的影响,希望能够理解与配合。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也会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附件1:2021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统计表(在校就读研究生).docx
附件2:2021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统计表(本科生).docx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