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 (试行)

时间:2024-05-15浏览:10设置



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潜心钻研,深化教学段改革,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培育卓越课程,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特根据《Betway官方客服“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师大教〔202210号)有关精神及其第三条之规定,制定本细则

  1. 评选机构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组(下称推荐组),负责制定推荐细则,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推荐。名单如下:

历史文化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组名单

组长:苏全有

副组长:吴广飞 王守谦

成员:李丽霞 马小能 葛风涛 吉喆 郭朝辉 张志鹏 郭美琴

  1. 奖励对象

全院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学历留学生)教学任务的一线主讲教师或教学团队设立的课程,每学期遴选一次。申报主体为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师团队的负责人。

  1. 评选条件

  1. 申报“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要求教学档案齐全,课程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档案包含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堂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实验报告、试卷及试卷分析等。

(二)集中开展的实践(实习)环节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践(实习)指导记录、实践(实习)报告等。

(三)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综合评价由校级督导、同行督导、学生评价等组成;集中开展的实践(实习)环节综合评价由学生评价、过程管理评价、实践环节教学设计评价等组成。

(四)优先鼓励实行集体备课、教考分离的课程参评。

2、主讲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申报“优课优酬”奖励时可优先推荐。

(一)拟申报“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入选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

(二)授课教师团队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中原名师或省部级教学名师或省部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三)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主编有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含)以上并已正式出版;

(四)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主持完成的教改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五)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是省级及以上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六)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是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的负责人;

(七)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在教学技能竞赛、课堂教学创新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授课教师或教师团队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优课优酬”奖励:

(一)每学期调停课学时数超过所授课程总学时数的10%者;

(二)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

(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四)发生教学事故者;

(五)在年度三方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有成绩不合格者;

(六)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七)所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被上级部门通报者;

(八)监考不负责任并造成不良后果者;

(九)在学校教学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违背教学底线规定者。

四、评选程序

1、主讲教师或课程教师团队的负责人根据课程教学基本情况填写申报表,将申报材料与课程教学档案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推荐组

2、学院推荐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本院内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评审专家组办公室备案,由教务处在该处网站进行公告。

3、学院推荐组对申报课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根据上一学期学院开设课程门次数的前30%(含30%)的比例进行初评,公示后报送学校评审专家组办公室。如果课程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率不足30%,学院据实推荐。

4、学校评审专家组办公室对各学院(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评审专家组确定“优课优酬”奖励名单,并在公示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发文公布。总体获奖比例控制在推荐总门次的1/3

五、奖励办法

1、根据《Betway官方客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169号)中“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凡是获得“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按照2.0的“优课优酬”系数计算标准课时。

2、同一主讲教师当学期最多申报2门“优课优酬”奖励,第二门课“优课优酬”系数按照1.6计算。

3、“优课优酬”奖励作为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专业建设的重要指标。凡是获得“优课优酬”奖励的课程及其主讲教师或团队,在申报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和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优先推荐。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历史文化学院负责解释。


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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