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请各位学位申请人按照返回的评阅意见书,认真修改论文,印制“六”份论文。这些修改后的论文印刷本,“教育硕士”要在11月28日下午17:30以前交到研究生部、“非教育硕士”要在12月3日上午11:30以前交到研究生部,由杨老师统一寄给答辩主席或分给答辩委员会委员。请注意:1)迟于这个日期上交论文的,将失去参加答辩的资格。2)如果答辩主席或者是答辩委员发现以前在评阅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认真修改,学位申请人将不能参加答辩,请各位学位申请人认真对待此事。3)上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本次没有送审,在和导师充分沟通、修改论文之后,直接提交 “六”答辩论文;但本次答辩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