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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信息

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152

2023年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依据《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师大社科〔20222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申请者必须在某一学科领域进行系统的学术研究,所撰写的著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创新性,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要求;

3.鼓励以学科、学校(学院)名义出版的高水平、预期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系列学术专著或丛书申报;

4.申请在我校所列导向出版社中古籍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仅限于与古籍整理、研究直接相关的学术著作,与古籍整理、研究无关的原则上不予资助;

5.申报2023年度学术专著出版基金项目的人文社科类著作须同时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下列情况可以不同时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其他不符合国家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要求的情况。

6.下列作品不在资助范围:(1)教材、教科书、工具书、科普读物、普及类丛书;(2)论文集;(3)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4)已出版的著作、修订再版的著作及其他不属于学术专著范围的。

二、资助额度

切实提升我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的使用效益,经过评审获得2023年度重点资助的学术专著,按照该著作出版合同确定的出版费用的90%进行资助,每部著作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7万元;获得2022年度一般资助的学术专著,按照该著作出版合同确定的出版费用的70%进行资助,每部著作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报时须由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2.申请著作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

3.选定的出版社必须是我校规定的导向出版社(附件3),并且具有该出版社的正式出版合同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各1份;

2.装订成册的书稿纸质版2份(书稿中不得出现学校、出版社、作者及导师、博士论文字样等信息);书稿电子文档一份(Word格式);

3.出版合同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

4.学院汇总表(签字盖章)(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1份;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日期:2023530-31,各学院预约错峰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文科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文科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社会科学处(致远楼504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hsdskc@126.com,不受理个人申请。

文科联系人:陶宁

联系电话:3328863

2.理科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各理科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致远楼515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sdkejichu@163.com),不受理个人申请。

理科联系人:贺品瑜

联系电话:3326211


附件1:《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pdf

附件2: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doc

附件3:导向出版社目录.pdf

附件4:学术专著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社会科学处科技处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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