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工作的领
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