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入托问题的公开回复

发布时间:2012-06-16浏览次数:138

[编者小记]  近期,校长信箱(president@htu.edu.cn)收到青年教师反映孩子幼儿园入托方面的问题,希望学校能够放宽幼儿园招收学生的年龄限制。在收到来信后,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了情况了解。现将幼儿园就青年教师提出的入托问题说明向广大教师回复如下:

一、幼儿园与托儿所是两个不同的教育机构

国家教育部在198011月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中指出,幼儿园是对3岁至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而198965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强调,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属学校教育的预备阶段。而国家教育部在198011月颁布的《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中指出“托儿所是对3岁前幼儿实施保教、并在托儿所所长负责下、配备专职保健医及炊事员保育员和其他工勤人员编制的一个教育机构。这充分说明幼儿园与托儿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机构。

二、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教师

作为学校附属单位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对本校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教育,但本着为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的宗旨,幼儿园每年专门开设一个小小班,只招收本校2岁半至3岁之间的教职工子女。2008年秋季招生时又把小小班的年龄放宽到23个月,这也是根据青年教师的要求实行的。

三、为什么不能招收更小年龄的幼儿

首先,两岁以下的年龄属婴儿阶段,这个阶段的孩子年龄小,抵抗力差,适合一对一的个体教养,而如果进入到幼儿园这种集体场所,容易感染各种疾病,如:流脑、水痘、腮腺炎以及流感引起的肺炎和心肌炎等。如2008年春季流行的手足口病,其大部分病例都发生在三岁以下的孩子身上。而且这些疾病在发病前都有一段时间的潜伏期,待某个幼儿发病时,已有多个幼儿感染上疾病病毒,即使卫生消毒工作已做的非常完善,但仍防不胜防。2008年冬季小小一班24名幼儿由于生病住院,使得班上只剩7名孩子,而这种现象每年在小小班都有发生。但是3岁以上的幼儿就很少有这种大范围生病的现象。这也充分说明幼儿年龄大小的差异,决定着身体抵抗力的差异。因此,幼儿园只能尽现有的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持目前的状况。

四、关于小托班的问题

小托班的问题是属于托儿所的范畴,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它不属于幼儿园的管理范围。十多年前,幼儿园曾代管过托儿所,当时托儿所拥有独立的活动场地、教室及保育员。幼儿园代管几年后,移交给了居委会管理。

                                          校长办公室

                                                   00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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