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小记] 近期,校长信箱(president@htu.edu.cn)收到青年教师反映孩子幼儿园入托方面的问题,希望学校能够放宽幼儿园招收学生的年龄限制。在收到来信后,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了情况了解。现将幼儿园就青年教师提出的入托问题说明向广大教师回复如下:
一、幼儿园与托儿所是两个不同的教育机构
国家教育部在1980年11月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中指出,幼儿园是对3岁至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而
二、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教师
作为学校附属单位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对本校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教育,但本着为教职工解决后顾之忧的宗旨,幼儿园每年专门开设一个小小班,只招收本校2岁半至3岁之间的教职工子女。2008年秋季招生时又把小小班的年龄放宽到2岁3个月,这也是根据青年教师的要求实行的。
三、为什么不能招收更小年龄的幼儿
首先,两岁以下的年龄属婴儿阶段,这个阶段的孩子年龄小,抵抗力差,适合一对一的个体教养,而如果进入到幼儿园这种集体场所,容易感染各种疾病,如:流脑、水痘、腮腺炎以及流感引起的肺炎和心肌炎等。如2008年春季流行的手足口病,其大部分病例都发生在三岁以下的孩子身上。而且这些疾病在发病前都有一段时间的潜伏期,待某个幼儿发病时,已有多个幼儿感染上疾病病毒,即使卫生消毒工作已做的非常完善,但仍防不胜防。2008年冬季小小一班24名幼儿由于生病住院,使得班上只剩7名孩子,而这种现象每年在小小班都有发生。但是3岁以上的幼儿就很少有这种大范围生病的现象。这也充分说明幼儿年龄大小的差异,决定着身体抵抗力的差异。因此,幼儿园只能尽现有的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持目前的状况。
四、关于小托班的问题
小托班的问题是属于托儿所的范畴,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它不属于幼儿园的管理范围。十多年前,幼儿园曾代管过托儿所,当时托儿所拥有独立的活动场地、教室及保育员。幼儿园代管几年后,移交给了居委会管理。
校长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