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8 浏览次数: 10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谋划2024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23年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对照《2023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全面客观总结本单位2023年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总结材料要精炼简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所涉及数据请注明截止时间,如有更新请及时补报。

2.2024年工作计划。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围绕省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在第十六届全国师范大学联席会议暨办学100周年创新发展大会上讲话精神和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任务目标要求等,提出2024年工作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工作计划要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

3.寒假工作安排。各单位要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寒假期间拟开展或推进的重点工作,确保休息、发展两不误。

4.2024年全校性会议计划(仅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报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会议管理,强化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在制定本单位2024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牵头主办、承办的全校性会议(含全校事务性会议及上级部门主办、我校承办的会议)进行梳理,填写《2024年度全校性会议计划表》,经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送(全校性会议是指全体校领导参加的,或全校处级干部参加的,或全校各单位正职参加的会议)。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材料要安排专人负责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篇幅均控制在2000字以内,寒假工作安排的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内。

2.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材料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送,教学科研单位和附属单位的材料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送。

3.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12: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公室邮箱:hnsddzb@htu.edu.cn。

人:陈

联系电话:3325865


附 件:1.2023年度党政工作要点

    2.xxx(单位)2023年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3.xxx(单位)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参考模板

    4.xxx(单位)2024年工作计划参考模板

    5.2024年度全校性会议计划表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