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校历史底蕴和办学活力,将学校的精神、价值、历史、文化、传统、理念等,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形式语言和系统化的视觉符号,呈现在大众面前,塑造独特的学校品牌形象,增强社会对学校的文化认知,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简称VIS)正式发布。
1.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由代表学校视觉形象的规范标志及其组合变化构成的系统,适用于学校以及各学院(系、所、中心)、机关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的办公用品、事务用品、公文、会务用品、环境布置等方面。
2.《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手册》(简称VIS手册)是视觉形象系统及其使用规范的系统性描述,在视觉形象及文化建设中具有规范性、严肃性和指导性。VIS手册由基础系统和应用系统组成。基础系统是标志、标准色、校名中英文标准字及其标准组合等基本形象元素的规范性描述,各单位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VIS手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应用系统是基础系统在各个应用领域的使用规范,其中有关标志、标准字、标准色的用法也应严格遵守规定,但VIS手册中所列有关实际应用物品的形状、款式、材料、工艺等方案仅为示例,各单位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使用。
3.VIS手册作为无形资产的重要体现形式,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转载和抄袭。
4.学校已出台《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5.各单位要及时纠正更换本单位所属的网页、新媒体等平台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名称标识。各单位新设计制作的实物要严格按照VIS手册进行规范设计、制作和使用。
6.为方便校内各单位下载使用,VIS手册PDF文档和VIS原始格式CDR文件(运行环境为装有Coreldraw等图形处理软件的操作系统)下载链接放置于学校主页“校园专题”——“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专栏。
附件:
党委宣传部
文化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